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烟台港西港区山东港源管道物流有限公司码头602#泊位对外启用的批复
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烟台港西港区山东港源管道物流有限公司码头602#泊位对外启用的批复鲁政字〔2024〕92号烟台市人民政府:你市《关于烟台港西港区山东港源管道物流有限公司码头602#泊位对外启用的请示》(烟政呈〔2024〕19号)收悉。经省政府有关部门和中央驻鲁口岸查验单位验收,烟台港西港区山东港源管道物流有限公司码头602#泊位符合对外启用条件,批准其对外启用。山东省人民政府2024年6月5日(此件公开发布)